租赁合同到期没有续签,退房后押金可以全部
年头是换工作的热潮,随着工作地点的改变,上班族的居住地也会进行搬迁。生活不容易,面对上班的压力和生活经济压力,现在的年轻人在寻求一份稳定工作的同时,更会追求生活的高品质,当然,居住是必不可少之一。
但是,找房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虽然有很多房源平台,比如豆瓣、安居客、暖房、自如等等,渠道虽多,但是大同小异,各个房东或者中介发布的信息都是没有那么齐全的,而且还存在一些微商,为了赚取微信客户量而进行虚假宣传。
安居客是一个中介平台,以总包式方式为房东招揽租客,而中赚取中介费。
近期发生了一个关于租赁合同到期不继续签订续约合同,退房之后又不退换押金的纠纷。租客A与房东的租赁合同是2020年10月份到期的,但是双方并没有对这份过期的租赁合同进行续签或者重新签订,今年2月份,租客A准备3月份搬走,2月初的时候就通知了房东退房和租金的事情,房东以租赁合同没有续签而默认为合同继续执行,是有效的为由,不退还押金。几次沟通之下,房东最后让租客A放租直到有新的租客进来才能退还押金。
租客A由于房子地处偏僻,交通不方便而看房的人很少,一个月很难转租出去,便决定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 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 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 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 则应退返押金。 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 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对于承租人
来说 为保护自己的权益 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 主要有: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 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 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 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 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 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 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 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 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 而出租人拒不维修;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 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 不需要再居住;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 交通不便 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 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 不需给出租人补偿 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 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房屋租赁双方的合同关系受《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民法典》的调整与规范。